;
并由经营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系统关口站的机构负责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启用手续。《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已于2018年10月25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2月10日起施行。用户在获得识别码后(其中提供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业务的船站须按预定的日期与指定的岸站进行启用测试,须在投入使用一个月以前由设备所有人、使用人或其代理人与经营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系统关口站的机构进行联系,经岸站确认船站合格后),填写规定格式的启用申请表,方可接入卫星系统工作。现予公布,第十一条在客货轮、油轮、钻井平台、渔船、游艇、海洋科学考察船和其他各种水上设施及运载工具上设置船站,